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安婷婷报道)“打铁还需自身硬”。为共同抵制“零负团费”及“买团卖团”的行业顽症,自治区旅行社协会和自治区导游协会向全疆旅游行业同仁发出了倡议。
3月4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自治区旅游局获悉,全区旅行社承诺:不做“零负团费”的团队;不让导游交纳人头费(即“买团卖团”行为)。如有违反,承诺旅行社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同时甘愿被自治区旅行社协会列入非诚信旅行社黑名单范围。
导游人员承诺:不给旅行社明显报价属于“零负团费”的团队当导游;不给旅行社要求交纳人头费(即“买团卖团”行为)的团队当导游。如有违反,承诺导游人员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甘愿被自治区导游协会列入非诚信导游黑名单范围。
据悉,这两项承诺落实到位,将会对全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有明显作用,也是新疆旅游行业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保护旅游消费者、旅行社和导游人员自身正当利益,提高服务质量的具体举措。也是国际消费者维权日到来之前,旅行社和导游人员诚信经营的具体体现。
新疆有旅行社450余家(含兵团),全疆导游人员18000名(含兵团),常年带旅游团的导游人员近半人数。按照签字时间的顺序将在自治区旅游局官方网站设专栏对此进行公布,此项活动将于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前后向社会公布签署承诺书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