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民办理出入境证件指南
一、公民办理出国(境),须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或暂住地公安局出入境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
1、护照专用照片两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提交申请人与出国(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省户籍人员在省内暂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可就近在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二、办证时限
护照: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签发;情况紧急的,在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港澳通行证: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签发;申请人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再次申请签注的,在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大陆证: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签发;申请人已持有有效往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再次签注的,在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三、收费标准
首次申请护照200元/本,换发、补发护照200元/本,加注20元/项.;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本,三个月一次签注20元/地,三个月多次签注100元/地;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本,一次签注20元,多次签注100元,加注每项20元。
2015年乌鲁木齐户籍居民护照办证最新通知:
1.为方便广大申请群众申办出国护照,自2015年1月1日起凡非公职(即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无业游民)人员申办出国护照,可就近到户籍管辖地的公安分局入境接待室申请办理。同时,非公职人员申请的政审工作不需要再到派出所完成。
2.申请人员在申报材料接受受理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即可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护照。
2.公职单位(国家行政、企事业、国有控股企)人员申办出国护照,仍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
3.现乌鲁木齐市户籍二次调证,凡非公职(即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无业游民)人员,二次调证表格不需要派出所盖章。
如果你是第一次申请护照,那小编就告诉你如何申请护照。
办理条件
1、首次申请护照的申请人必须为乌鲁木齐市常住户口居民或所属部队驻地为乌鲁木齐市的军人。
2、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
所需材料
1、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2、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4、户口簿本人资料页及复印件
未满十六周岁居民办理护照材料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护照材料
现役军人办理护照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办理地点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29号
电话:0991-4675690
附乌鲁木齐市各分局、县局接待窗口
办公时间
(1)日常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2)寒假办公时间(1月15日至2月15日)
星期一至星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3)暑假办公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一、办理时限
1、申请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
2、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3、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办理费用
首次申请 200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