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对于旅行团安排的众多购物方式,对一些没有职业道德的导游行为都有切身感受,对于购物本身,读者们并不完全反对,但是希望安排的购物时间要合理,不能挤占观光的时间,并认为购物尤其是旅游土特产的品质一定要保证。
近日,新京报举办《旅游法》读者沙龙,从众多报名者中遴选出来的七位读者都有着很多参团出游的经历,对于旅行团安排的众多购物方式,对一些没有职业道德的导游行为都有切身感受,对于购物本身,读者们并不完全反对,但是希望安排的购物时间要合理,不能挤占观光的时间,并认为购物尤其是旅游土特产的品质一定要保证。
游客对于《旅游法》颁布后旅行社的服务质量都有更高期待。对于有些人来说,更看重线路内容和出发时间是否合适,对于旅行社本身并没有太多要求,而有的人尤其是在出境旅游中,则看重一些旅行社的品牌和服务,如果跟随一个旅行社出境后认为服务很好,之后通常会固定选择该家的服务,另外,消费者也对景区管理等问题提出了看法。
不排斥购物 但不能占太多时间
马玉华:消费者对跟团出去意见的是购物,我曾经参加福建武夷山的旅游团,之前报团时说是安排品茶时间,但是品茶的时间太多了,给景点的时间留的太短了,一天就要去两个地方品茶,而且只品一口,就开始让买茶。所以有时对一个地方印象好坏都是由一些小事决定的。不同旅行社的服务感受也不一样,有的就感觉和当地地陪联系沟通得好,服务做得就不错。
侯广新:出去旅游一次,还是要买点当地特产,但是对于旅游商品的价格和品质旅游者并不是很熟悉,比如说福建大红袍真正的有几个?导游应该起到真正引导的作用。当地的旅游主管部门也应该主动宣传当地的旅游资源,用货真价实的东西来做好地方政府的品牌。因为大家并不总是去这个地方,但是去一次感受不好,就会留下不好的印象。
张新文:在云南旅游时,在普洱茶的购物点,他们给品茶的普洱茶是一个味,喝着挺好的,但是卖的茶叶就不是这个味,回到家一喝就不对。所以说带着购物无可厚非,但不要强制,次数也别太多,而且别欺骗游客。而且地方旅游光指着购物赚钱能赚多少钱,还是应该把适合人们玩的景点都修好,让游客愿意在真正的旅游上消费,都不需要刻意引导,人们就愿意花钱。
《旅游法》实施后,游客对旅游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导游素质参差
马玉华:感觉对导游监管的力度不够。不论是专业性还是对于购物的态度,导游的素质都不一样,导游不是随便就能干的,需要专业性,我在景山公园锻炼,经常会听一些旅游团导游的介绍,好多都是瞎讲,那他们的导游证是怎么考的呢?从服务上说,有的导游就很好,待老人很善良。
黄梅华:《旅游法》的规定中,对导游方面更规范,虽然意愿是好的,但是执行就不好说了。在福建也碰到过一些当地自我推荐的导游,对景点讲解清楚,虽然也推荐购物,但因为服务好,也就买了一些。旅游产品应该多样化,有带购物的,有纯玩的,在合同中说明白,让大家消费明白。
马崇凤:对《旅游法》还是期待的,让人担心的是,减少购物后,地方导游的收益少,那么对游客服务的质量会不会下降?以前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在海南,有的语言都不太通,也就不了了之了。现在根据《旅游法》规定可以直接找旅行社投诉,这既是对旅行社的制约也是对旅行者的保障。
无论是导游还是当地居民,都要意识到维护当地的资源和形象的重要性。在山东荣成,当地人都说当地治安特别好,每个人都很在意自己的生活环境,大家的自律都比政策条文要重要。
价格涨,服务也要跟进
张新文:《旅游法》颁布后,如果同样的线路价格翻了一倍,那还是觉得之前便宜的比较划算,比如今年五月份报的一个3000元左右去云南7天三飞,虽然有购物,但是价格和这个7天相比还是比较值的。当然如果安排的景点特好玩,感觉不错,价格高点也可以接受。希望《旅游法》后,签的旅游合同更透明更有执行力。
侯广新:为什么消费者会对价格比较在意?因为价格是最明白的,服务是没有衡量标准的。一个团从3000元涨到6000元,大家肯定敏感,说是提高服务,但是提高到什么程度,怎么衡量?
景区门票价格花样多
郎岱坤:旅游景点票价问题各地不一样,有的涨价涨太多,其实感觉根本不值那么多钱,而且大门票如果价格低就包含在团费中,贵的话就不在团费里。门票的根本问题还需要有关部门去管理和制约,如果市场继续混乱,门票还是那么贵,那法律颁布出来就没有意义。
吴鸿滨:门票价格对于老年证的使用,有的认可有的不认可,最好有个统一的说法。有时光听导游说行或者不行,我们自己也弄不清楚。
郭凤岐:蓟县盘山不论在黄金周还是平时都有很多附近省份的人去那里玩,之前在北京也有100元去盘山玩的团队,但实际上大门票小门票包括寺庙在内全都要钱,一趟下来得花600多元。
■ 场外声音
对《旅游法》的抵触情绪
●小三角,游客
团跟团的服务不一样,以前曾经参加泰国的旅行团,有购物也什么都有,但是不买导游不会给脸色看。但是三亚团中,不买东西导游就会吊脸子。
在《旅游法》颁布之前,参加过一个斯里兰卡的旅游团,团费相对高一些,但是各方面安排都很满意,全五星住宿,吃的当地餐和中餐都特别好。只安排一个宝石购物也不强制。但是在《旅游法》颁布之后,参加了同一个旅行社柬埔寨旅行团,却感觉服务的质量下降了,尤其是导游的工作状态,购物他们真的是不敢带了,导游如果有诱导性语言要罚2000美元,但这种遵守明显带有抵触情绪。几乎柬埔寨当地所有的导游都是消极怠工的状态,因为没有购物提成,他们不管讲几个景点每天都是固定的20美元,所以在导游上很不上心,包括中间有团友走丢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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