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8月6日电(记者马锴吴丹妮)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决定加快普通护照管理改革,规范和简化疆内居民普通护照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满足各族群众合法出入境需求。
新疆公安机关将坚持依法签发护照。申请普通护照的居民,除提交户口簿、二代身份证等身份证明资料外,根据个人出国事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疆内居民出国旅游的需提交旅行社开具的关于旅游服务费用凭证的发票;出国探亲访友的需提交境外亲属或友人的境外身份证复印件;出国从事商务活动的需提交所属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公司机构代码证、公司派遣函等(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出国留学的需提交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国外正规高等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其他因私事由申请普通护照的,需提交与之相应的证明材料。
同时,新疆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法定不准出境的人员不予签发护照。
新疆公安机关表示,规范和简化普通护照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将是一项长期政策,各族群众可根据需要随时申请办理。新疆公安机关将不断增设办公场所,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做好咨询解答工作,限度满足居民办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