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游客:
请于报名后(至少出发前3个工作日)将以下资料提交我社,用于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或签注,及《金门地区出入境许可证》。
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清晰扫描件电子档一份。
二、提供电子版照片规格:通行证相片:近半年内所拍摄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不得佩戴眼镜首饰,头发披肩者不要遮住脖子,不得露牙齿,需可看见耳朵)。
三、游客是有报备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银行等单位的工作人员,需到提供政审表格。(模板我社提供)
四、16周岁以下办证须知:需提供监护人《赴金一日游申请书》或《委托函》及出生证明,户口 本户主页、全家人户口页及能证明携带人关系之页的扫描件(先提供扫描件,面签时需提供原件)。
五、客人抵达厦门面签务必携带如下证件随行,以进行面签取证流程:
1、身份证原件。
2、报备人员务必携带盖章后的审批材料原件。否则后果自负。
福建省内户口居民办证流程:
1、客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
2、办好证件,请将身份证正反扫描件,户口本本人页扫描件,通行证的本人页和签注页的扫描件,2寸白底彩照,落地签表格提交给
退改规定:
办证材料发给我们后,系统开始走程序则不接受退款。
咨询电话:0592-5183344 518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