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召集百余会展企业开政策说明会,急于送出“头啖汤”
此前本报已数次对广州市海珠区出台的《海珠区扶持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进行过报道,然而,每届展会最高可获得50万元补贴的优惠政策却至今未有企业提出申请。日前,海珠区经贸局召集百余会展企业召开政策说明会,详解优惠条款。并提醒企业,“从去年9月至今,已有不少展会和企业具备申领补贴的条件。”
漏办企业可补领补贴
去年9月,海珠区公布了《意见》。根据《意见》,首次在琶洲地区举办、并承诺在琶洲地区连续举办5届以上、单届展览面积达6000平方米以上的展会,前三届可享受最高每届30万元的补贴。在海珠区新注册成立、纳税,或者新迁入海珠区注册、纳税的展览公司,根据条件可获最高50万元的奖励。在海珠区注册登记、纳税的展览公司在区内举办国际性展会,有可能累计享受最高100万元的补贴。国际著名展览公司在海珠区设立子公司、办事机构等,可一次性获得最高20万元的资助。
政策虽诱人,但大多企业仍在观望状态当中。海珠区副区长毕锐明表示,《意见》出台至今,虽不乏企业咨询,但至今仍然没有收到任何的申报文件,“钱都准备好了,但是一分钱也发不出去。”“我们也非常希望有人来喝这个头啖汤。”
根据《意见》规定,申请展会资助的流程是“先报备、后申请”,企业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进行报备,在会展结束后1个月内提出申请。海珠区经贸局副局长方奕涛在会上表示,为了让会展企业不留遗憾,决定推出特殊处理办法,即去年9月1日政策正式出台后到今年3月1日之前,符合条件的展会与会展企业可在一个月内申请资助,无须报备,3月1日之后的照常办理,过期不候。
补贴总规模没有上限
《意见》旨在鼓励展会、展览企业向海珠区聚集,因此强调补贴对象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址必须在海珠区辖内,这与部分先办展后迁入的企业擦肩而过。对此,方奕涛表示,符合规定的公司可从第一次在区内办展结束之日起1年内迁入即可。不过其提醒企业,申请资助的主体必须始终一致。如由多个展览公司联合举办的展会申请资助须选出代表公司,以保证办理的流畅性。
会后海珠区毕锐明副区长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补贴资金总规模未有上限,没有说设定多少,今年花光了就没有了,而是企业够条件拿到多少就补贴多少。”毕竟,如果补贴发出越多的话,说明该政策对海珠区会展经济的集聚效应愈显。
尽管海珠区表示要从宽处理,但有会展企业认为《意见》仍存在部分值得完善之处。越秀区一家展览企业提出:“我们每年都在琶洲会展中心内办展,创造了不少经济效益,但该扶持政策针对海珠区企业,它的好处我们一点也享受不到。”也有海珠区的老会展企业感到不满,“全是对新企业、新展会的扶持,这对我们海珠区做了很多年贡献的老企业不公平,是不是应该考虑对我们也有优惠政策呢?”
对此,毕锐明说,会后将总结企业提出的意见,尽快让扶持政策带动更多会展企业进入海珠区。
热点问题
会展企业:若企业符合《意见》中的两项或多项补贴优惠,都能享受吗?
海珠区:补贴可多项选择,只要符合相关要求即可。
会展企业:展览公司迁入海珠区手续重重,政府可以在哪些地方帮我们?
海珠区:为鼓励相关企业能顺利迁入海珠区,我们会考虑开设“一条龙”服务窗口,承诺协助企业完成迁入工作。具体可咨询海珠区经贸局招商引资管理科。
会展企业:新注册或迁入的展览公司办展可获得50%的税收奖励,请问展览必须在海珠区举办吗?
海珠区:只要展览公司注册、纳税的主体在海珠区即可,在其他地区经营的展会也可算在内。(记者张艺)
来源: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