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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关心旅游法十大条例出炉 导游服务质量成核心

2012-10-12   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833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草案)》(后简称《旅游法》)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草案)》(后简称《旅游法》)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后,为了促进旅游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人民网旅游频道挑选出22个具有代表性的条例,请网友投票评选出“我最关心的旅游法十大条例”,截止10月8日,共收到有效投票5301条,“我最关心的旅游法十大条例”最终出炉,其中涉及导游条例占比过半,导游服务质量最受关注。

【涉及导游条例占比过半 导游服务质量受关注】

“导游带团需全程陪同”、“不得索取小费”、“不得私自带团”、“甩团将被罚”、“依法设立导游服务机构”等五个与导游服务相关的条例,入选“我最关心的旅游法十大条例”,导游服务质量受到网友关注。“景区部分核心项目不开放应减少收费”的条例也受到网友关注,入选“我最关心的旅游法十大条例”。据了解,中国人大网关于《旅游法(草案)》为期一个月的意见征集目前已经结束,共544人参与,提交意见2270条。

【网友微博上热议《旅游法》 完善违规处理机制抓落实】

在微博中,旅游从业者对于《旅游法》十分关注,在评论中多为旅游从业者的的建议与呼声。

网友:保障导游待遇是前提

张大南_:作为旅游从业人员,希望《旅游法》能在保障游客利益的同时能够关注导游员的待遇问题。推动旅游行业改革、没有稳定收入的导游员,就没有安定透明的旅游行业。

茜嘻公主:为什么没有保护导游的呢,其实在旅行社,导游,游客之间,真正的弱者是导游,没有固定收入,没社会保障,只能靠“佣金”,还要买团才有,真正的乱像究竟源头在哪,还需要深入了解啊。

网友:游客太贪图小便宜

水里混的鱼:旅游者自己贪便宜选择低价团,效果不好又骂旅行社导游黑心,恨不得将旅行社和导游罚款罚死。却从来不想是因为自己最初贪便宜导致一系列不愉快,作为旅游从业者我到是真心希望能有一部法律来改变现状,可是看到评论里有那么多欢欣鼓舞以后出游不满意可以罚旅行社的游客,又怎么会有信心?不如人人心里放杆秤,人心换人心,每一位旅游从业者都是生活中的普通人,哪有那么多的黑心?!这是一个渴望被理解渴望被重视更渴望真正取消低价团零负团费的弱势群体。

脸上有疤:导游无工资劳保.靠加点和购物提成的利润方式.游客明知低价陷阱却有意选择低价.才是目前旅游业的困境.一等价钱一等货.但愿这次立法有效果。

木纹--:条例中“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靠谱吗?你就不问问那些旅游者,哪个不贪小便宜,哪个不想用最低的价格博取最优惠的行程质量,由此而引发的旅行社同行间的博弈,因为利润低,所以造成一连锁恶果,服务下降,行程环节缺根少肉,请问,我们是该顺市场而为吗?

网友:完善违规处理机制抓落实

峨眉山上一窝草:我做为旅行社从业者有话要说,从没有真正的从旅游的制度和操作层面去解决任何根本的问题。

薇言薇客:不得指定购物场所可能是不现实的,一般旅行社里的导游人员都和一些购物场所有着密切的利益关系,相信很难割舍,另外,中国的旅游市场实在太乱,相信这一部旅游法的制定,将会给还处于探索阶段的中国旅游一个规范一点市场环境。

生态旅游学者乌恩: 零团费、负团费等乱相,是商业环境甚至整个社会环境的折射,组团社、地接社、旅游者,一方面是不能产生理性负责的合作,一方面是都太过贪婪。

沧海关情:对旅游行业违规应为应该有更完善的违规处理机制。对行业违规项目也应该有更全面的规范定义。法律是根本,机制是保障。在完善立法的同时,更要加大对行业机制的完善和监督管理。

layo徐欧亚:有法所依,有人执役,切莫书面来去,形同虚设!

我最关心的旅游法十大条例(排名不分先后)

导游带团需全程陪同

旅游途中不得参加违反当地习俗游览活动

不能成团需境内提前7、境外提前30天告知

旅行社和导游不得索取小费

导游和领队不得私自带团

大力度打击“零负团费”

旅行社或导游甩团将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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