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出入境管理便利措施简介
一、疆内居民可在本市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等除外),除提交其户籍地公安机关要求的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在本市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明。
(一)首次办理护照所需资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贴带条形码的照片一张)
2、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并盖章(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
3、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旅行社开具的旅游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二)首次办理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所需资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贴带条形码的照片一张)
2、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并盖章(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
3、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港澳台通行证签注所需资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贴证件照一寸、两寸均可)
2、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并盖章(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
3、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疆内居民可在本市受理点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类签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等除外)
三、疆外户籍居民可在本市申请办理换(补)发出入境证件和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等除外),申办手续与其户籍地要求的一致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在本市办理出入境证件:
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等除外),除提交常规申材料外,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五、居民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签发时限均为7个工作日(疆内在我市异地办证的除外)
六、居民可在自助签注机上自助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次数。
以上是乌鲁木齐出入境管理局对异地办理护照及港澳台的新规定。
居住证明需要在社区开具哦~
异地办理咨询电话:0991-2312996;开具护照发票请联系中国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