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记者王丽乐 报道)湖南农民贺正平,因未事先申报跨区住院,导致住院治疗费少报销300元。他认为是卫生院未给其开具转院证明所致,便尾随该院一名医生年仅10岁的儿子,连捅其13刀。湖南省益阳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贺正平死缓,贺正平不服上诉。近日,湖南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300元医药费没法报销决意杀人
现年55岁的贺正平,出生于湖南省益阳市,高中文化,案发前是一名理发工。
2016年5月17日,贺正平因患肺气肿到益阳市岳家桥镇卫生院住院治疗。两天后,他提出转院,并要求院方派车送他到益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而医生认为贺正平的病情不严重,建议其转至益阳市第三医院治疗。但贺正平不同意,并办理了出院手续。
出院几天后,贺正平自行来到益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期间花费医疗费3000多元。因为贺正平属于跨区住院,没有转诊证明并且事先未申报,他在市中心医院治疗费的报销比例下降10%,折合人民币大约是300元。
5月30日,贺正平到岳家桥镇卫生院找院领导及主治医生谢某,想让卫生院赔偿他少报销的300元,甚至还要求医院为其报销全部医药费以及误工费等。
院方认为对此事没有责任,但贺正平不听解释,多次前往医院吵闹。6月12日上午,贺正平再次到卫生院要求赔偿损失,遭拒后他决意杀人泄愤。
当天中午,贺正平到岳家桥镇信用社对面一家商店购买了一把单刃尖刀,当晚住在岳家桥镇卫生院附近的一家旅社,并在旅社里写下一份遗书。贺正平在遗书上写道:“要做‘强者’。”
尾随医生儿子上车连捅13刀
6月13日早上5点半,贺正平携带尖刀,来到岳家桥镇卫生院附近蹲守,决定伺机杀害院长徐某或值班医生孔某。
6点左右,贺正平看见孔某年仅10岁的儿子孔小某走出卫生院,便决定改变目标,对孔小某下手。贺正平尾随孔小某坐上了益阳至栾凤山方向的中巴车,并坐在了孔小某座位的前排。
贺正平尾随孔小某至中巴车(图片来自网络)
中巴车发动不久,贺正平突然掏出尖刀,起身跨到孔小某身旁,右手持刀朝孔小某头颈部、胸部等处连续捅刺13刀。
“我当时乘中巴车去学校,坐下才一会儿,一名年龄较大的男子突然拿着一把刀往我身上捅。我心里很害怕,双手抱着脑袋喊救命,另一男子过来拖住了捅我的男子并将刀抢走。”案发后,孔小某回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