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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办理和出入境办理流程 哪些物品不能带上飞机?

 次申请护照办理流程:     

     首次申请护照必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军人在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关于在外地上学、工作是否可就近在学校、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可向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咨询办理方法

一. 准备材料

    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背景色以各地出入境管理处规定为准。

    已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部队院校在读无军籍学员还须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无军籍证明

    军人携带军官证(或者离退休证)、部队《因私事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原件,所在部队须在《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上出具意见并盖章,负责人要亲笔签名确认

须出示单位意见人员 

凡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办因私护照必须由单位在《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上出具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具体人员范围如下: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2)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金融机构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含离退休人员);

(4)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人员;

(5)其他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

注:申请出入境证件时,如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应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 携带上述材料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复印相关证明材料、拍照照相(须穿深色衣服)

三. 递交申请

     将填写好的贴好照片的申请表格和所需材料递交到受理窗口,待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后,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四. 缴费

     申请人在递交完申请后须立即持《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到收费处交费(申请人须在受理当日交费。未按时限交费,领取证件日期将另行通知。若申请后一个月内未交费,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材料不再退还本人)

收费标准:200/

领取护照

本人领取: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上注明的取证日期或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取证当日,申请人本人凭《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及缴费收据,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他人代领:代领人携带《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本人身份证、护照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

六.办理签证前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的持证人签名栏用黑色签字笔签署本人姓名

护照有效期

未满16周岁人员签发5年期护照

16周岁(含)以上人员签发10年期护照

洛阳市区户口出入境证件办理地点:洛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位于洛阳新区体育中心原射击馆一楼(雅香金陵酒店西50米处)

公交线路:26路、37路、60路、62路、63路、70路

业务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1:50 下午13:00-17:00  

邮政编码:471000

咨询电话:63133239

值班电话:63133313

护照、港澳通行证、赴台通行证办理和洛阳市局办理中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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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三:中国出入境相关规定

出境登机一般流程:

1、办理行李托运(不要将贵重物品进行托运),换取登机牌,飞机起飞前45分钟停止办理以上乘机手续
2、前往通关柜台排队通关
3、接受边防检查,在边防柜台前,请出示护照、登机牌
4、接受安全检查(请将液体及危险物品等事先办理托运)
5、前往登机牌上所写的登机口
6、候机,登机

出境携带钱币金额一般规定:

    海关规定每人最多可以携带人民币20000元或折合5000美金的等值外币,超出部分需要向海关书面申报,请尽量不要超过规定,超出部分可能会面临征税、罚款或没收。

海关申报物品的一般规定:

    若携带单价超过5000元的摄像机、长镜头相机等贵重物品出关请在托运行李前向海关申报。

旅客携带液态物品规定:

    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容积不超过1升(L)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

液态物品包括1、饮品,例如矿泉水、饮料、汤及糖浆;2、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及化妆品;3、喷雾及压缩容器,例如剃须泡沫及香体喷雾; 4、膏状物品,例如牙膏; 5、隐形眼镜药水; 6、凝胶,例如头发定型及沐浴用的凝胶产品;7、任何稠度相似的溶液及物品。

以下物品可以随身携带:(超过100毫升,必须接受X光检查)
1、药物:只限旅程所需要数量,如糖尿病药物包等旅客必需的液态药品(需凭医生处方或医院证明)
2、婴儿食品:只限旅程所需要数量,如婴儿奶粉/牛奶 /母乳(需有婴儿随行)
3、非液态化妆品:如固体止汗剂、唇膏、粉末状粉底

入境一般规定:若在境外购买大件电器商品,携带入境时海关会依法收税。其他禁止入境、限制入境、及需征税的物品规定请向海关部门了解